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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钢:妙手解难案

2012-07-07郑宾

检察风云 2012年21期

本刊记者/郑宾

陈为钢:妙手解难案

本刊记者/郑宾

陈为钢同志事迹:

陈为钢,1958年12月出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处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他长期战斗在公诉办案一线,有着十分丰富的公诉办案经验,是上海市检务专家,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市检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他具有强烈事业心,指挥和直接参办2000余起案件。他是市级优秀公诉人,曾办理先利公司集资诈骗案、“5·22”黑恶犯罪集团枪击杀人案、杀害著名作家戴厚英姑侄的陶锋抢劫杀人案、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案等大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件件铁案,捍卫了法纪,赢得了民心。

他睿智儒雅,业务精湛,是上海市检察业务专家。他成功将办案思路转化成办案理论,总结提炼的刑事证明“三证合一”学说获得司法实践广泛应用,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及被专业书籍收录优秀论文20余篇,参编或个人专著六部。他善于创新管理机制,经历多个岗位都能开拓工作新局面,带领公诉处成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并使得院理论调研、案件督查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他对党忠诚,牢记宗旨,模范遵行职业操守。他本患先天性右肾萎缩症,但办案时却经常连续吃住在办公室,常年心体透支以致又罹患心肌炎,但仍坚守岗位,忠诚履职。他一身正气,公正不阿,对说情请托者门难进、脸难看、事不办。他牢记执法为民宗旨,在其领导下公诉处向执法机关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70余件,使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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