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犯罪“升级换代”
2012-07-07欧阳晨雨
检察风云 2012年8期
关键词:企业
文/ 欧阳晨雨
【新闻综述】
国企高管犯罪“升级换代”
文/ 欧阳晨雨
2011年,对于律师王荣利而言,印象格外深刻。
近期,由他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共收录了这一年度企业家犯罪案件202件。作为一个长期跟踪该领域的专家,他有理由担忧:2009年中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该数据上升到155位,2011年这一数字突破了200,其中近半数为国企高管。
据统计,仅广州一地,近五年立案查处企业违纪违法案件206 件中,逾六成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案件,处理的215 人中逾六成是高管。
而在全国检察机关近年查办的案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占了近一半,而且多集中在“三类企业”,即亏损企业、垄断行业企业、热门行业企业。国企高管犯罪,以矿产、电力、石油等能源行业最多,其次是金融证券行业,再次为建筑行业。而在建筑行业,涉案企业基本上都是“不差钱”的超大型国有企业。2009年,超大型国有企业在涉案国企中所占比例为45%;2010年这一比例占到52%,到了2011年,这一比例更高达55%。
现实中,国企高管犯罪并不仅是简单的数量增多,从涉案金额、作案手法、人员级别等方面,均已实现了“升级换代”。
涉案金额巨大
《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披露,59例国企高管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额达到3380万余元。之前,媒体报道的一平浪煤矿系列案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曲靖市新华书店系统案件,涉案金额800余万元,但在这些案例面前,似乎都变成了“小巫”——一审被判死缓的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便贪污近8亿元,云南铜矿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15亿余元之巨,着实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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