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A新著录标准之利弊探析
2012-06-28朱虹
大学图书情报学刊 2012年1期
朱 虹
(国家图书馆,北京 110081)
网络技术迅猛发展,数字资源不断增加,图书馆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为了满足数字环境下资源著录和检索的新要求,RDA作为新的书目著录和检索标准于2009年正式出台,反映了国际编目界的最新进展。美国国会图书馆于2010年12月31日结束了RDA的测试,正式进入使用阶段。国家图书馆作为国内图书馆界的领军者,已经开始尝试使用RDA的编目规则对外文电子资源进行编目。笔者作为一名编目人员,在实际使用RDA标准的过程中,归纳出一些想法,与图书馆界同仁共同探讨。
1 RDA新著录标准之利弊探析
RDA(Resource Description and Access),中文翻译为资源描述与检索。它是以《英美编目条例》(AACR2)为基础,以国际编目原则(ICP)为原则,并基于书目记录功能需求(FRBR)和规范数据功能需求(FRAD)模型而重新修订的标准,其目的是为各种不同文献类型的资源提供著录和检索的统一使用指南和方法[1]。RDA的使用是基于网络的,适于Web环境下的应用和操作。
2 RDA的有利之处
2.1 信息量大
RDA的规范记录增加了更多的信息,使书目记录反映的资料内容更加全面,为用户更加准确快捷地检索提供了便利。在著录过程中,其增加的内容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是责任者的增加及对责任者限定的增加。AACR2对超过三个责任者的著录进行限制,一般只选取第一责任者,对于其他责任者予以省略或在附注项加以说明。RDA则对这一规则进行了修改,规定除某些信息可选择性省略外,一般均需照实著录。这一信息的增加,即扩大了责任者的检索范围,同时也是对这些作者劳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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