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王二不曾偷
2012-06-27樊贵双
杂文选刊·下半月 2012年6期
关键词:管理
樊贵双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想必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这个故事还有一句“隔壁王二不曾偷”—— 传说张三得了三百两银子,不知安放何处才安全,百般思量之后决定埋于地下,并于旁写下“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字;然而这一切都被王二看在眼里,这王二偷走张三的银子后怕被怀疑,于是灵机一动,书“隔壁王二不曾偷”七个字后扬长而去。
后人多以“此地无银三百两”来嘲讽那些欲盖弥彰的人,渐渐忽略了“隔壁王二”。在我看来,王二这种行为有些可恶(当然他的愚蠢是可笑的),偷了别人的东西,做了坏事,非但不敢承认(当然,大多数人未被抓到之时也绝不愿承认),还要打出“不曾偷”的标语来掩饰罪恶、迷惑众人。
其实“王二精神”的生命力很强,影响力也非同小可。
这些天路过某行政管理单位时,发现其楼外壁上多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加强部队管理,坚决杜绝一切涉酒涉车涉赌涉毒违法违纪行为。”乍一看还觉得心里暖乎乎的,就是禁不住仔细一想。
先说它挂的位置,对于我们这些路过的人来说,大老远就能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内部的人呢,就得走出楼来,后退几步,仰起头来方能看得见。读完了估计脖子都仰疼了。也不知道现在他们当中有没有脖子疼的人……
那么,估计这横幅不是挂给普通工作人员看的吧?他们应该是被“管理”的,是客体,是不能“加强管理”的,只能服从管理。再说,我路过这么多次了,也没见任何一个内部工作人员看它,却见过他们聚在一起谈笑着看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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