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判别分析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预测研究*
2012-06-26戴文涛
财经问题研究 2012年5期
王 茜 ,戴文涛
(1.东北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辽宁 大 连 1 16025;2.南开大学 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天津 3 00071)
一、引 言
国内外财务丑闻频发造成资本市场动荡和投资者信心丧失,症结之一在于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失效。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改善财务报告质量,减少公司欺诈,恢复投资者信心,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从讨论通过实施至今,美国各界对于执行其中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评估及报告要求的302和404条款的成本效益之争甚嚣尘上。美国财务经理协会、普华永道公司、商业协商协会等机构对萨班斯法案执行成本所进行的若干次调查显示其高昂的执行成本远远超出可能带来的收益[1]。萨班斯法案404条款提高了通过证券市场募集资金的成本,发生股票回购的公司和金额都明显放大[2]。首批执行该法案要求的财富1 000强样本公司2004年的审计费用比上一年平均增加了230万美元,并且规模小的公司审计费用高于大公司,这可能导致小公司减少内部控制资源投入因而更可能发生内部控制缺陷[3]。从长期来看,将资源过度转移到非增值型活动 (遵循措施)中将阻碍公司的成长甚至整个经济发展[4]。萨班斯法案对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短期内很难对该法案的实施成本和效益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关键是要找到平衡点降低执行成本。2006年我国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为《指引》),沪深两市公司根据《指引》要求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为拓展我国内部控制实证研究提供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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