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
2012-06-24王国文
文学少年(小学版) 2012年9期
王国文
小時候,我就喜欢狗,倒不是因为“狗不嫌家贫”。我就觉得,狗虽不会说话,却能和人沟通,特别是那种情感的交流。它忠诚、不奸诈、不狡猾、不虚伪,向主人的表达可谓淋漓尽致。
妹妹知道我这所爱,特意从鞍山给我带来一条刚好满月的小狗。我接过小狗放在掌上,瞧它:小黑嘴巴,像小熊;小眼睛,像两颗珍珠镶嵌在似人工纹饰的黑眼圈里;两只小耳朵,鹅卵黄色,立立着:四只小腿像小绒棒棒:身上、尾巴的毛,绒绒的、细细的、白白的,纯像个大棉花糖,真可爱。
我把妹妹带来的狗粮放在事先备好的餐碗里,小狗闻了闻不吃,望着我,好像说:“你给我的粒粒儿太硬,我的牙齿还没长结实呢。”我又把鲜牛奶倒少许在另一个碗里,小狗好像渴极,“一饮而尽”,又倒,又净。我怕它刚离母奶,吃多了撑坏脾胃,只好让它“忍饥挨饿”。我抱起它说:“今天开始,你就是咱家成员了。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呢?叫‘乐乐吧,咱们整天都乐呵呵的。”我把它放下,它扭扭地在地板上跑来跑去,好像是找到了归宿,可是叫它乐乐却若无其是,照样转悠。我把它抱起来,拍着它的脑门说:“你叫乐乐了,要记住。叫你時你要闻风而动、雷厉风行,听见嘛!”我说完把它放下,它又跑开了,好像是要把这个家庭环境看个究竟。我又喊乐乐,它果真停住脚步,望着我。我说:“对了,叫你呢,快过来。”它真的颠颠儿跑过来。我真佩服它的灵性和记性。
“女大十八变”。時过半年,乐乐竟然变得越发俊俏、越发乖顺。它眼睛长大了,竟然长出了双眼皮,且双眼皮边缘的黑色真像是美容师纹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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