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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病位分类之规范与病位证素的修正※

2012-06-19刘英锋

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 2012年8期

刘英锋

(江西中医学院,南昌330006)

中医病位分类之规范与病位证素的修正※

刘英锋

(江西中医学院,南昌330006)

病位要素;病位;规范

自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在中医行业颁布以来,中医病证规范化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医诊断学》[1](简称7版教材)也积极引入了其中的部分成果。由此,病证规范化研究的成果,对中医的教育、科研、医疗等多方面产生着较为广泛的影响。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对中医病名的规范是较为顺利和成功的,它既注意保持中医观念的传统特色,又积极借鉴现代医学的疾病分类经验,分类体系提高了中医病种诊断的统一性和对指导治疗的有效性;对中医证名的规范,则面对中医辨证诊断纲领多样化的难题,提出了从提取、规范辨证要素上去寻求统一辨证体系的新思路。

《中医诊断学》7版教材第235页“二、辨证的统一体系”一节指出:“任何复杂的“证”,都是由病位、病性等辨证要素的排列组合而构成的。因此,辨证的关键和基本要求,主要在于明确病变现阶段的病位与病性。通过分析而确定病位、病性等辨证的基本要素,便抓住了辨证的实质,为把握灵活复杂的辨证体系找到了执简驭繁的纲领。”可见,辨证要素的实质就是辨别疾病现阶段的病性(病因、病机)与病位,这不能不说是扣住了中医辨证诊断的核心目标。因此,对中医辨证要素的系统性与规范化研究,是中医辨证论治规范化的必经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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