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职务犯罪的体系化预防
2012-06-05文◎魏娜*
文◎魏 娜*
论司法职务犯罪的体系化预防
文◎魏 娜*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402760]
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力,对保证法律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负有重要责任,因而其自身的公正与廉洁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司法腐败泛滥,司法公正萎靡,法律将形同虚设,社会机体也将丧失自我修复机能,最终陷于法律失灵的紊乱状态。因此,预防司法腐败理当成为构建我国反腐败策略的重要方面。
一、司法腐败的特征分析
据统计,1993年至2011年间,司法工作人员年度职务犯罪人数呈现先升后降的态势;其占全国职务犯罪总数的比例,最低为1997年的3.8%,最高为1999年的12.0%;自2000年以后,司法职务犯罪占全部职务犯罪的比重显著增加,法检系统年度职务犯罪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相对高发领域 (详见表1)。相较其它领域,司法职务犯罪发案呈现滞后性,并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具体特征。

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人数年度占比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9 2000 2001 2006 2008 2009 2010 9 2010总人数1804 2717 3792 4771 4130 4592 4626 4342 2987 2620 2761 2721总人数1804 2717 3792 4771 4130 4592 4626 4342 2987 2620 2761 2721检察院87 83 69 73 48 55 54 56 27 24 25 38 4 25 38法院53 47 72 59 145 73 46 85 109 105 137 113 37 113法检占比7.8%4.8%3.7%2.8%4.7%2.8%2.2%3.2%4.6%4.9%5.9%5.5%法检占比7.8%4.8%3.7%2.8%4.7%2.8%2.2%3.2%4.6%4.9%5.9%5.5%职务犯罪总人(案)数44540 67732 83685 82356 109039 38382 45113 49014 40041 41179 41531 44085职务犯罪总人(案)数44540 67732 83685 82356 109039 38382 45113 49014 40041 41179 41531 44085 4.1%4.0%4.5%5.8%3.8%12.0%10.3%8.9%7.5%6.4%6.6%6.2%4.1%4.0%4.5%5.8%3.8%12.0%10.3%8.9%7.5%6.4%6.6%6.2%
(一)犯罪形态渎职化
司法腐败的犯罪形态表现出以受贿为主,并与徇私枉法相伴生的渎职化特征。司法权纠正社会利益(或资源)错配,恢复利益配置的的固有属性,决定了司法权不像行政权那样积极和集中地分配社会资源,发生贪污挪用型犯罪空间较小1;但司法权却能够左右个案当事人的利益变动,具备以此向案件当事人寻租的客观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