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救儿童:我想有个家
2012-05-30
新民周刊 2012年30期
关键词:儿童



他们不是弃婴,却经历了比被遗弃更为多舛的命运,在人生的开始,即是一场冷酷交易与买卖的“商品”。当正义的解救为他们抹去身上的“商品”符号,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说,一切悲剧却并未就此结束。之前悲剧的阴影尚未完全散去,新的悲剧又猝不及防地切入了他们幼小的心灵。
生日
出生于1999年的陈筱丽,说自己是处女座,9月7日是自己的生日。在6岁之前,她从未过过一个生日,也没有人告诉过她生日是哪一天。对于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的孩子们来说,生日,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福利院青少年部的生日墙上,贴满了2012上半年度“寿星”们的照片,在这里,生日只能精确到以半年为界限。
作为一名在打拐行动中被解救出的幼童,初到福利院时,陈筱丽只有2岁 。对于之前的经历,她只是听人说起,自己完全没有记忆。她的记忆从被福利院送到一对夫妇家中寄养开始,直至6岁。在被寄养的4年时间里,这对夫妇并没有告诉陈筱丽自己不是她的亲生父母。但这对父母没有为她过过一次生日,看着身边其他人过着生日,渐渐懂事的陈筱丽似乎隐隐感受到了什么,但出于一个孩子天生对周围环境的敏感,她一直不曾对寄养家庭的父母提起。6岁时,寄养家庭的父母不知出于何种原因,终止了与福利院的寄养协议,陈筱丽被送回福利院抚养,也是在这时,陈筱丽才知道,自己并非这对夫妇的亲生女儿。
“当时感觉心理上一下子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有一种失落,但谈不上伤心,我没有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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