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命属于谁?
2012-05-30洪流
新民周刊 2012年27期
洪流
最近的两则消息让人震惊。
一则是关于生的。讲的是一个怀孕七个月的孕妇,因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被强制堕胎。事后,当地有关官员被予以“纪律处罚”。
一则是关于死的。讲的是一个被照顾了十八年的半瘫的母亲,因不堪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压力而要求自杀,儿子帮助母亲成其所愿,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孝子缓刑。
一个是无法生下来,一个是无法活下去。
这当中,一个涉及到我们的计划生育制度,一个涉及到我们的养老制度。不管计划生育也好,养老制度也好,其实都触及到了一个基本命题:你的生命属于谁?
人之为人,生育和生存本是最基本的权利。在有的国家里,源于宗教的教义,堕胎是违法的,因为堕胎违反了最基本的人权——生育权。但我们国情不同,所以将孩子的出生纳入法律和政策的框架里。如果没有准生证,孩子是不允许出生的,即便你怀孕了,也有可能被为完成任务指标的计生干部用各种过激的手段予以“干预”。
问题是,要幸福地活下去也不是易事。在今天的中国,计划生育已经实施了数十年,而养老保险制度却刚开始起步,这一制度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果今天你碰巧不是城市户口,而是农村户口,且没孩子养老,那你晚年的幸福就成问题。
“养儿防老”是中国这个农业型国家千百年来一脉相承的养老方式,老百姓从未考虑也从未幻想在自己老去时,让国家或社会来承担相应费用。而这个国家直到最近数十年也几乎未对农民的养老提供过一个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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