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佗陷阱”
2012-05-30徐耀国
新民周刊 2012年47期
关键词:信息
徐耀国
2012年6月30日下午,天津蓟县莱德商厦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事后,共有三份遇难者名单在民间流传,先是7月5日,一位自称是“武警官兵”的人发布微博称遇难人数可能有300多人,此微博被疯狂转发。次日官方公布遇难者名单,共10人,并称造谣者已被处理。但此事并未平息,在官方通报之后,民众仍普遍持质疑态度,此后又有一份“百人名单”现身网络,此版本为大多数网友采信。后经证实,第一、三份名单均系网友杜撰的谣言。
笔者并不针对火灾起因及结果论述,而是着重围绕造谣事件来探讨相关法律及社会问题。
如上所述,三名造谣者的行为似乎最接近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所谓虚假恐怖信息,包括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而在本案中,造谣者仅虚构了遇难者的人数,而此信息并不属于恐怖信息的范畴。因此,笔者认为,本案中的造谣者不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然而,即便该三名造谣者不构成犯罪,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相关部门仍可以惩处造谣者。
事实上,作为法律人,我们在关注事件主角是否构成犯罪、构成此罪还是彼罪等专业性问题的同时,更应关注导致事态发展背后更深层面的社会问题及根源。
网络上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当蓟县政府已经向民众公布官方认定的伤亡名单之后,民众的质疑声仍不绝于耳,有人甚至认为民间传说的名单才是准确的数据,而官方数据则属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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