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免费通行之得失
2012-05-30葛剑雄
新民周刊 2012年39期
葛剑雄
三年前,我在全国政协提案,要求在国定假日取消高速公路收费。我的理由有三:假日的设立是为了给国民提供休闲、旅游的机会,取消高速公路收费有利于更多民众出游,享受传统节日;高速公路平时收费太高,收费年限太长,完全有能力承受假日免费,也是政府让利于民的方式;免费可增加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避免因收费口拥堵影响畅通。据我所知,其他人也曾在人大或政协提过类似提案。后来政府主管部门在给我的答复中予以拒绝,理由是“于法无据”。不过,并没有哪个部门向我解释过,为什么当时“于法无据”的提案,现在却于法有据了,并且能扩大到所有的收费公路。
有人批评我的建议,并称之为最愚蠢的,我以为是找错了对象。我永远会对自己的建议负责,愿意接受哪怕是最尖锐、最苛刻的批评。但一旦某项建议为政府所采纳,应该受批评的就是政府,而不是提出建议的人。老实说,尽管我乐意看到政府接受我的建议,但政府的雷厉风行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不仅高速公路免费,而且扩大到全部收费公路;不经试点,直接推行于全国。我对时机的选择也颇意外,正是中秋加国庆八天的长假,比近年的国庆和春节长假都长。如果从五一、端午加周末调休等三天的假日开始实施,取得经验后再迎接一个八天长假,应该更容易将好事办好。
即使从这次超长假开始,只要事先做好充分的调研,备妥预案,多数困难是可以克服的,有的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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