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为农民工讨薪
2012-05-30王泠一
新民周刊 2012年4期
王泠一

“农民工”也好,“进城务工人员”也罢,或许更文雅的叫法是“新都市人”;不管他们的称呼如何,他们的性质终究是离土离乡到城市(主要是建设领域)谋生的群体。离开了土地,支撑生活成本的“收成”或“工分”就变成了“收入”或“工钱”。截至2012年1月,我国城镇谋生的人口已经超过了农村谋生人口的规模,这是中国社会本世纪获得质变性进步的一大标志。按照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离土离乡而进入城市、城区和城镇谋生的人口数已经接近2亿。
人们公认:这2亿人口能否正当、及时地获取劳务所得,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和谐程度、持续稳定、均衡发展乃至现代化水平;同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今天的社会之痛,不仅危及劳资关系,而且给社会公德和商业伦理留下伤痕。
欠薪问题的积重,甚至还有某些规律可循。如:每年春节前三周是农民工自发讨薪周期的开始;最后一周是自发讨薪情绪的临界点,容易出现极端事件;越是新兴开发区域和地方投资配套建设项目,越是容易发生欠薪事件;越是工程项目和施工队伍地域相对集中的“熟人”社会,越是容易出现合同外的意外欠薪纠纷;欠薪事件的频发波峰正在从东南沿海省份移向中西部地区;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欠薪正在从法人领域移向自然人范畴;对包工头以及劳务中介的治理水平仍然处在初级阶段,法律法规方面存在明显的盲区;而春节过后,进城务工大潮依旧兴起……
在笔者看来,这些规律既然已经形成,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或政策设计已经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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