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耶鲁偷来的椅子
2012-05-30勃兰特.戈尔茨坦
意林 2012年6期
勃兰特.戈尔茨坦

作为耶鲁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毕业生,我却知法犯法,“偷”了母校的一把椅子,而且一用就是十几年。我的理智一次次告诉我应该物归原主,但我的感情却一次次陷我于“不义”,让我违背原则、割舍不下、纠结不已……
20年过去了,是时候把真相和盘托出了。写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坐在一把从耶鲁大学偷来的椅子上。
椅子并不是我偷的——至少一开始不是这样。1990年秋天我在耶鲁法学院读二年级的时候,租了一间公寓,租来时这把椅子就在那间公寓里。它是在我之前住在那儿的耶鲁学生留下来的。椅子很结实,硬木框架,黑色真皮(或是仿真皮)椅座,坚固的靠背还钉了两排黄铜平头钉加固。
当我有一天跑到耶鲁的公共食堂吃午饭的时候,我的所有疑问都有了答案:我看到几百把和“我的”椅子一模一样的椅子。毫无疑问,这东西就是偷来的了。
由于当时手头紧,又正需要一把结实耐用的书桌椅,于是我决定自己留着用,就用这一年。这把椅子早已“风光不再”,木框架已经磨损,椅座也开始脱皮起皱,但我发现它的设计非常适合长时间学习。在我精神饱满时,它能让我保持优雅的坐姿;在我感到疲倦时,它也足够坚固,大可以让我耷拉着脑袋懒洋洋地靠着,或是盘腿蜷缩起来。我曾经暗自许诺要在这一年结束时把椅子还给学校,可是我太喜欢它了,于是没有兑现诺言。相反,我把它带到了我的新公寓。我心里盘算着,等离开纽黑文(注:耶鲁大学所在地)时,我就把它归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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