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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旧与新

2012-05-30刘伟

南风窗 2012年2期
关键词:三农农民农业

刘伟

2011年底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十六大以来的农业成就和农村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12年及其后的农村工作规划了远景。历史发展到今天,“新世纪”已然走过了11年。若以世纪之初媒体热议的“三农”危局为起点,重新审视这段历史,我们将会得到一幅更为立体的“三农”变迁图像。

2000年8月24日,湖北省监利县某乡的党委书记李昌平在公开发表的写给国务院领导的信中,对当时的“三农”危局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概括:“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苦”、“穷”和“危险”分别对应“三农”中的“农民”、“农村”和“农业”,概括得或许不够全面,但却抓住了重点而且一针见血。

李昌平的“盛世危言”讲的主要是我国的中西部农村,但却具有普遍性,因而成为世纪之初各界对我国“三农”问题的基本印象。事隔10余年,这种判断是否依然有效,或者我们应该作出某种调整?

农民还“苦”吗?

在2000年前后,农民的“苦”主要来自收入下降(或增长缓慢)和负担加重的双重夹击。新世纪以来,政府针对农民采取了一系列“多予少取”的惠农政策—到2005年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鼓励农民种粮,实施普遍的种粮和农机补贴,2011年仅中央财政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支出,就达到1406亿元;而在大张旗鼓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财政,国家都对农民给予了不同形式的投入。

由此看来,相比于世纪之初,现在的农民应该不那么“苦”了!但事实并非这样简单。种子、化肥和农业机械的费用不断攀升,种粮的收益依然非常有限。农民虽然在经济上不必向国家承担太多,但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外部世界的刺激和示范效应日趋显著,消费主义不断席卷乡村地区,农民日常经济压力并没有减少。

而除了经济负担之苦,农民精神之苦在这10余年更是加剧。随着乡村的凋敝和乡村社会的解体,传统伦理道德和信仰在乡村日益淡化,村民之间的关系也日趋理性化,农民的生活及其意义感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而伴随“打工经济”出现的留守人群的精神之苦更是让人揪心。5300万留守儿童缺乏家庭关爱,4700万留守妇女和5500万留守老人的精神世界缺乏应有关照,他们当中的自杀事件频频出现就是证明。

农村还“穷”吗?

这10余年当中,国家进行税费改革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并给予大量的下拨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

国家不再依赖基层政权从事农业税征收,政府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亦由财政支付,表面看来,乡村政权的财政状况应该有所改善。但是,问题恰恰在于,基层政权收税的职能被剥离,其收费的合法性和便利性也就遭到了极大削弱。除了少数拥有发达工商业的乡村,其财政状况或属理想之外,大部分工商基础薄弱的地区,乡村两级的收入比以前更显拮据,其支出压力却并未减轻——毕竟乡村两级承担的公共责任并未大幅削减。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乡村两级热衷于“计生罚款”、“拆迁卖地”、“招商引资”、“发展本地经济”,除了政绩的压力,显然也有财政压力的推动。就此而言,乡村兩级的“集体”之穷并未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那些无地可卖,无商可招,无经济可发展的地区,乡村之穷甚至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们只能寄希望于国家的投入。相关的新闻报道也显示,我国基层政府的普遍“破产”是让人震惊的。

农业还“危险”吗?

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递了一个令人欣慰的信息,即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2011年我国的粮食总产达11424亿斤,并实现了半个世纪以来首次连续8年的增产。同时,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

这一成就的取得,至少使世纪之初“农业真危险”的担心得到了相当的缓解。但是,正如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所谈到的:“目前粮食生产的资源要素已绷得很紧,继续扩大种植面积的空间有限,继续提高单产的难度很大。”而且,“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特别是柴油供应和价格可能面临新的问题,劳动力价格居高不下,农业生产正在进入高成本阶段。”

如果再考虑到这些年来我国农业所处的国内外新环境,如部分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城镇化致使耕地面积减少,部分种子的市场越来越受制于国际市场,等等,我国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在威胁并不亚于世纪之初。而且,世纪之初的农业危险主要来自“农民真苦”和“农村真穷”,矫正起来相对容易;近年来农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威胁,应对的难度显然要大得多。

应对之道

总结来看,仅仅用“苦”与“不苦”、“穷”与“富”和“危险”与“安全”这样的字眼看待当前的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已经是远远不够的。

就农民问题而言,这些年随着城镇化的急速扩张,因为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而引发的农民与地方政府的冲突事件日趋普遍,其中不乏恶性的暴力冲突,甚至生命悲剧。这已经不能用简单的“苦”来形容,如果依然称其为“苦”,那也是权利缺失之苦和利益实现之苦。这种“苦”直接与国家的制度安排相关,更具复杂性。

在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做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这无疑抓住了农民问题的新关键。但是,在现有的权力框架和利益格局下,农民的土地权利要获得充分保障,只有建立起真正的农民自组织才能实现。否则就只能是永无休止的“斗争政治”。除此之外,农民(包括农民工)在其他权利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政治参与等方面,只有最终实现完全的国民待遇,城乡二元结构才能真正突破,城乡一体化也才能真正实现。所有这些,都急需突破只关注“农民增收”的思维定式。

就农村问题而言,“穷”还是“富”仅仅是一个方面,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最大的问题,或许正在于治理的困境和农村发展的形态问题。就治理来说,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普遍外流和村庄秩序的解体,部分农村不仅村民自治难以真正实施,日常的村庄治理也受到强人、恶霸和混混的冲击。在此背景下,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社会冲突在部分农村还很严重,乡村的上访有增无减。所有这些都对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

长期以来,我们很多人对国家的发展都保有某种一元化思维,那就是农村变成城市,城市“消灭”农村。但这显然无视我国农村地区的广袤和农村人口数量的庞大,更无视农村地区的独特性和独立价值。在城镇化大举推进的当下,适度反思我们的城镇化步调是必要的,重视农村建设的特殊性和多样化更是必要的。正如温家宝总理在这次会议上指出的:“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 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若能做到这一点,不仅是农村之福,更是中国和中国人之福。

而就农业问题来说,仅仅看到其危险与否也是不够的,也不应仅仅为了单纯的粮食增产目标。我国的农业要突破,就必须超越黄宗智所讲的“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实现我国农业形态的革命性转型。而在粮食早已不再仅仅承担着温饱功能的条件下,粮食的质量和多样性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如何在农业科技与农业质量和多样性之间寻求平衡,将是更富挑战性的议题。同样重要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优质劳动力如何得到持续性供给,也已变成一个越来越紧迫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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