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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恢复公平之路

2012-05-30赵义

南风窗 2012年18期
关键词:异地公平教育

赵义

1977年9月,中国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已经停止了10年的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上大学。这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恢复高考”事件。

35年后的今天,利益争执激烈、诉求表达已经日益集中和明确、政府频频放话安抚的“异地高考”问题,似乎也迎来了一个转折点。7月22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12个5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教育部虽然否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已获国务院批准的消息,但此前已经明确,2012年内会出台具体方案。

两个时间点虽然属于巧合,但也有一定的象征意义。35年前的恢复高考,是邓小平最后一次政治复出后亲自推动的一大变革,也是新的治国路线的先声—无论是凝聚人心还是人才培养,这都是在为新的政治路线铺路。而35年后的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对应的则是劳动力全国流动推动中国经济创造高速增长奇迹之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命题。具体而言,这一命题对应的又是转型时期,诸如政府决策的回应性、不同利益群体的协调、人口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的破解等悬而未决的深层次挑战。

恢复公平

恢复高考35年以来,围绕高考,有过多次的争议和讨论。此次异地高考涉及的“高考移民”、高校自主招生、高校所在城市录取优势等问题,此前亦多次被拿出来讨论。但是,一个基本共识仍旧存在,即高考仍然不可替代,其相对公平品质并不被多少人怀疑。套用一句流行的话语,高考至少是最不差的一种选拨人才的方式,其仍然具有维系大多数普通人上升渠道的功能。

但异地高考问题把公平问题以前所未有的强度提了出来。劳动力和人才的流动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国人最看重的子女出路问题在异地高考问题上卡了壳,这是一种迟来的亟待恢复的公平。起初,人们可以把问题交给时间,如今随着随迁子女等成长到进入高中学习的年龄,抉择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其数量已经大到不容回避。

恢复公平,是讨论异地高考问题的前提,而不是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问题。依据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其最大化最小原则表明,一个社会的公平最起码要做到最差境遇的人不能变得更差。随迁子女等群体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又有很多欠账,定义为最差境遇群体亦不为过,但在高考这个关乎个人命运的问题上却有陷入更差境地的可能—回原籍参加高考,已经丧失了部分竞争力(教材都不一样),而异地参加高考又不可得。

事实上,异地教育的阻遏已经部分带来了更差境遇群体的诞生,典型例子就是留守儿童。这是中国30年现代化进程中一道显眼的伤痕。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口输出大省安徽省教育厅厅长李和平在讨论异地高考问题时就说,安徽人在外地打工者有1000万左右,他们之中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的孩子是留守儿童,而留守儿童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外地上学后因为当地不提供高考机会,担心再回来读书会衔接不上。

并且,异地高考是整个流动人口子女“异地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问题的组成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异地教育,因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获得很大进展。但高中阶段“异地教育”的开放则受制于更复杂的因素,地方政府具有更大的话语权。高中阶段“异地教育”的全面破题是解决异地高考的前提。

于未来而言,异地高考也是一个风向标。城市化已经被广泛认为是未来5年中国经济竞争力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包括接受教育权利和参加高考权利在内的 流动人口融入所在城市能否破题,就是考验未来的城市化到底是物的城市化,还是人的城市化的主要标志之一。

利益冲突

从教育部的第12个5年规划可以看出,推动各地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办法”,是截至目前教育部门对于异地高考问题最明确的政策上的交代。

北京、上海的选择,首先顾忌的是本地考生的利益。这一话题在政学两界的讨论中多有提及,就如教育部一位副部长说的,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既要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难就难在“既有要解决的问题,又有不能碰的问题”。

山东、江苏都是高考大省,山东高考之难,举国闻名,并且山东也不是大的外省人口输入地。而江苏作为人口输入大省,作出异地考试的让步的同时,就同时要求原籍录取,当是与人口输出到江苏的主要省份达成了一致。这种异地高考,原籍分数折算进行录取的做法,亦有教育界人士表示赞同。比如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认为,应先实行异地高考,分数经折算后在本地录取,逐步做到高考不分地区。

由此看来,目前异地高考涉及的群体利益之争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大城市。再加上大城市日趋一致的控制人口数量的施政趋向,本地居民利益和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更加重叠。其开的口子也多是集中在人才引进上。

显然,这不是未来高考改革的方向,但其利益冲突格外显眼。因为这个格外显眼、对地方政府有很大影响力的刚性利益,就由此绑架异地高考问题的解决,无疑是短视的。利益之争,和意识形态等精神之争相比,更容易找到解决的办法,比如增加招生名额等。人们更需要警惕的是,与不同群体利益之争掺杂在一起的其它考量。无论是北京、上海,还是其它省份,至少要对为其发展已经做出巨大贡献的那部分外来人口,给予教育等方面的回报,门槛只能是用于未来,而不是这些人口的过去作为的一种无情“出局判决”。这才是恢复公平之道。

另外,值得一提的一點是,这与“高考移民”这种破坏高考相对公平性的做法不同。“高考移民”针对的往往是真正“弱势”的省份。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蔡志君说,贵州主要是防止高考移民,“就是其他一些省份的考生可能无法在当地考取北大清华等优秀学校”,在贵州,如果考生没能在当地高中连续3年就读,就没有正规高中学籍,如果要在贵州参加高考只能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和三本录取,“以免影响我们贵州当地考生的利益”。

中央政府的责任

教育部门虽然公开宣称异地高考改革有“不能碰”的问题,也承认异地高考不是教育部门一家能够解决(至少和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力资源部门和发改委系统的管制有关,更有地方政府的施政趋向等因素),但也肯定山东的方向就是未来的方向。

其实,现实问题也在逼迫教育部门不得不推动异地高考,或者说现实的变化也在为异地高考改革提供空间。高校经过多年扩招之后,如今面临生源数量下降的问题,除了重点高校,大多数高校日益面临生源减少的考验。这既是一种现实的考量,也可以说是未来不能不面对的事实。以广东为例,有研究发现,近10年来经济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地人才落户,给广东带来了惊人的生源。但外地人才带来的人口红利已随着楼市限购和落户政策收紧几乎消失殆尽。作为高考规模趋势的风向标,2011年,全国包括广东省的高职高专院校的报到率已经接近红线。

更重要的是,社会政策上建构公平,本身就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多年的放权让利,带来了国家和社会的活力,也让政府卸去了不少责任。如今是中央政府重新承担社会公平责任的时候,这在过去10年里人们已经看到了很多。除了加大财政性投入等方法外,历史也告诉我们,推行社会政策的公平,往往需要中央政府强有力的意志和决心。比如,美国过去为了破除大学的种族隔离,几任总统都不得不派军队护送黑人去学校读书。这个例子虽然极端,异地高考也没有种族问题那么复杂,但还是可以说明一点道理。

由此,异地高考问题,中央政府应有恢复公平的通盘措施,而不是简单“推动”地方就了事。其中涉及诸多专业化操作的问题,但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异地高考改革,必须放到支撑未来中国发展的战略选择的框架之中来考量。

这也是一种政府的“良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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