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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渴求创新的农业

2012-05-25李宾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2年6期
关键词:李国祥科研院所公益性

李宾

畜禽、蔬菜、花卉品种的大部分依赖进口,甚至主粮品种都竞争乏力。许多引起人们对我国农业安全担心的问题,都涉及一个关键词“农业科技”。

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2012年“1号文件”,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文件首次将主题锁定“农业科技创新”,提出要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

这是继2011年“1号文件”锁定农田水利建设之后,“1号文件”第二次将内容聚焦到具体的农业问题上,“文件提出的正是目前我国农业遇到的最大的瓶颈。”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所长万建民说。

由于体制的原因,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乏力,在最关键的种业研发培育方面,面临跨国公司强大的市场蚕食压力,对国家长期农业安全不利。

不过专家普遍表示,要想大幅度提高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恐怕并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而需要进行全面系统性的变革。

农业科技成短板

“以往讨论得多的可能是农业产业本身的问题,这次重点提出农业科技创新,说明中央也意识到农业增长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万建民说,“要想继续促进农业发展,提高粮食产量,除了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别无他途。”

据了解,农业科技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从“十五”期间的48%提高到52%,主要体现在品种、栽培、土肥等方面,其中良种的贡献率是最大的。

但正如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陈萌山所说,我国农业科技总体水平还不高,跟踪式、模仿式甚至低水平重复式研究还较多,类似杂交水稻、黄淮海综合治理等重大成果多年少见。我国50%以上的生猪、蛋肉鸡、奶牛良种,90%以上的高端蔬菜花卉品种依赖进口。

而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一些粮食作物种子也往往是跨国公司研发的品种,比如先锋公司的玉米品种“先玉335”,已经成为东北地区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品种,且仍在不断扩大。

有专家表示,如果不改变目前的种业格局和农业科技体制,未来中国的种业或将“全军覆没”。

另外,据农业部的统计结果,有70%以上的先进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依赖进口,而大多数国产农机产品仅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70年代水平。

虽然农业科研院所众多,每年产生的“科技成果”数量众多,但是成果转化率却很低,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目前我国农业的科技转化率只有30%左右,70%左右的科技成果停留在论文上,“真正能够出现在田间地头的很少,一研发出来就‘睡大觉了。”

此次“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农业科技创新方向,除了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外,还要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

体制积弊待破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农业科技之所以出现创新不足、成果转化率低的现象,和现行的农业科技体制密切相关。

在万建民看来,我国以往的农业科研体系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以最主要的种业科技为例,“我国的种业科技,大部分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学,缺乏顶层设计的表现是,每一个大学和科研院所都各自为政,没有从国家层面去设计我们的研发体系,进行有机的协调和配套。”因此他认为,我国应该从国家层面对农业科研院所体系进行重新梳理。

体制积弊在粮食种子领域表现得尤为严重。

据介绍,种业科技创新包含种子创新、基因挖掘、品种培育、示范提高等,这些工作分商业化育种和公益育种两类。但是在中国,并不存在公益育种。

“所有的科研单位培育的品种都不能做到无偿提供,都是通过转让给企业,再推广到市场。”万建民说,“照理说,科研院所和大学从事育种工作的经费和人员工资是国家提供的,科研成果应该无偿转让给农民使用。”但由于国家拨款不足,这些科研院所人员费用短缺,所以他们只能通过市场渠道来解决经费问题。

由于没有区分公益性育种和商业化育种,使得众多科研院所急功近利,创新性偏低。“创新需要一个艰苦的过程,要从基因挖掘开始进行种子创新。而我们现在的新品种大部分是修修补补,追求短平快。”万建民表示。

此次“1号文件”提出,要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这似乎让广大的农业科技人员看到了些许希望,但是很多专家表示,要想改变整个农业科技体制,单靠一个文件肯定是不行的。

另外,“1号文件”提出,“重大育种科研项目要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

上述表述让国内一些大型种业企业感到振奋,“现在很多企业都在积极筹备,进行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李国祥说。

重建推广体系

相比农业科研体系的变革,多位专家则对此次“1号文件”提出的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显得较为乐观。“这个体系的建设只需增加财政投入和人员编制就可以了。”一位专家称。

据了解,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曾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科研单位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直到县、乡、镇、村,曾经对农业技术的迅速推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和机构改革的推进,县级以下的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技推广机构均被裁撤,人员均变为自主谋生,很多公益性质的农技站已经变成了卖种子、卖饲料的小店。

“原来乡镇的各种机构很健全,俗称‘七站八所,包括兽医站、农技站、推广站、种子站、防疫站、肥料站等,1992年以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放开,这些站所就慢慢都取消了。”李国祥说。

而此次“1号文件”提出,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办法。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

“现在看来,这个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十分关键的‘最后一公里有望通过‘1号文件的推动重新建立起来。”李国祥说,“不过,农技推广体系的重建不能搞一刀切,应该让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除了病虫害统防统治、良种推广这种公益性的工作由农技推广部门去做,那些跟市场关系较密切的部分,应该更多地遵从市场规律,根据市场和农民养殖户的需求去匹配科技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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