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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的“用眼法”

2012-05-14郭庆晨

前线 2012年11期

郭庆晨

有时想想,汉语的一些语言真的好形象、好深刻。形象得让你一听就明白;深刻得让你半天可能也弄不懂它的含义。这其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属典型的一句。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喻对应该阻止的事情佯装没看见而姑息纵容。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别说“闭一只眼”,两只都闭上也无关紧要。可有些事情就不行,比如对关乎社会民生、百姓利益、道义纲常、法律纪律的事,我们的党员干部倘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问题可就大了。这样的“用眼法”,有害无益,必须纠正。

可如此“用眼法”而今却行其有道,甚至被一些党员干部奉作为人处世的宝典。

君不见,有些部门乱摊派、乱收费,有关责任人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地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现象严重,有关人员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党员干部生活作风不够检点,上级领导却觉得这是“小节”,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为什么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莫非因为视觉疲劳,抽点儿空闲闭目养神?要不像木匠吊线那样,为了对目标瞄得更准?都非也。真正原因在于身处两难境地:有人违反原则、违背规章,而维护原则、纠正违规又是自己的职责所在,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不管吧,显然尸位素餐,占着茅坑不拉屎,严重失职渎职;管吧,明摆着得罪人,甚至得罪上司,以后关系怎么处。权衡来权衡去,便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既管了,又不真管;既看上去履行了职责,又没有让被管者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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