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隋唐大曲曲体结构差异性研究
2012-05-08杨洁
大理大学学报 2012年8期
杨洁
(大理学院艺术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汉魏、隋唐大曲曲体结构差异性研究
杨洁
(大理学院艺术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汉魏大曲和隋唐大曲,是中国古代音乐史歌舞伎乐时期的代表性音乐形式。但是两者却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条件,从而在曲体结构、乐曲来源、内容、表现、使用乐器与乐律等各个方面呈现出相当的差异性。依据文献所记载汉魏、隋唐大曲的结构,分析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性,揭示造成这种差异性的原因,从而表明两者之间并非通常所认为的一脉相承的继承关系。
汉魏大曲;隋唐大曲;差异性
大曲,是中国古代音乐史中歌舞伎乐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音乐形式。“在中国音乐的历史上,自汉魏以下,大曲成为中国音乐文化的主流形态之一”〔1〕。包括在我们今天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对于一些被誉为“活化石”的传统乐种,如西安鼓乐、辽宁鼓乐、新疆木卡姆音乐等也都与大曲有着血脉相承的关系。
汉魏时期的大曲与相和歌、清商乐关系复杂而密切,最初形式简单(可能只有无伴奏的歌唱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与舞蹈、器乐演奏相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歌、舞、器乐并用的形式。
而隋唐大曲则是在隋唐燕乐中,含有多段的大型歌舞曲,是综合器乐、声乐和舞蹈,在一个整体中间连续表演的一种大型艺术形式。
关于汉、唐音乐文化的一些专著及论文中,对于汉魏大曲和隋唐大曲两者之间的关系,学者们强调的多是其继承性,在将隋唐大曲的曲体结构与前之所述汉魏大曲的“三段体”结构进行简单对比后,或隐或显地归纳出隋唐大曲的三段体结构是继承了汉魏大曲的三段体结构发展而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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