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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安乐死”领刑两年

2012-04-29肖欢欢徐婉琪

百姓生活 2012年2期

江西龙南县年近七旬的农民曾庆香顽疾缠身,多次寻死。2010年10月17日下午,曾庆香邀约钟义纯到他家,当晚二人商量吃安眠药自杀一事。曾庆香要求钟义纯在他吃了安眠药后叫他不应时填土掩埋,钟义纯答应了。

10月19日上午,曾庆香来到钟家,给钟义纯200元工钱。午饭后,曾庆香在钟家后山事先挖好的坑里吃了安眠药。此时钟义纯到达,约十五六分钟后,钟义纯叫了曾庆香四五声不见其回应,没有确认其是否死亡,便按曾庆香之前的要求,用泥土将他埋了。经鉴定,曾庆香系窒息死亡。

2011年5月25日,龙南县法院认定钟义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死亡赔偿金71050元、丧葬费12348元,共计83398元。

钟义纯不服判决,认为自己并无主观杀人故意,应判无罪,遂提起上诉。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未让两家家属的恩怨消停下来。原、被告双方家属都喊“冤枉”,称自己是受害一方。

父亲暴毙让曾家4兄妹很受伤。曾庆香的儿子曾东良近日表示,全家对判决很不满意。“判得太轻了,钟义纯应该被判死刑,他杀了人。”曾东良说,父亲在没有咽气的情况下被活埋,尸体还要被挖出来尸检,然后再火化,按照农村的风俗,这很伤感情,算是“横死”。而且母亲经历了这场风波,如今已无法在老家平静生活。

更让曾家气愤的是,法院判决的8万多元赔偿也成了“空头支票”,无法兑现。因为钟义纯的女儿已外嫁,儿子钟志军有间歇性精神病,家里一贫如洗,根本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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