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前途
2012-04-29刘兴旺
农民致富之友 2012年12期
刘兴旺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晶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助于改变农户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有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有裨益。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自身需求以及政策诱因的基础上发展迅猛,作用日益凸显,但从运作绩效上看,尚存在规模偏小、运作失范、能力有限、扶持不足等问题,亟待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文章特对此做一探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
合作社是近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经济上的弱者为了应付市场经济的挑战,改善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在生产和消费领域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具有生产和经营功能的自助互助组织。国际合作社联盟在1995年通过的《国际合作社联盟于合作社定义、价值和原则的详细说明》中指出:“合作社是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的需求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他们按企业资本公平出资,公正地分担风险、分享利益,并主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作为社员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基本功能是“为全体社员牟利,让全体社员分享”“一人一票”“按惠顾额分配盈余”和“资本报酬有限”是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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