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2012-04-29王娜
中国市场 2012年32期
[摘 要]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与日俱增,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隐患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近年来,在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刺激下,地方政府大规模举债致使财政收支缺口越来越大,债务风险日益扩散。因此系统分析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种类,并从法学角度提出化解债务风险的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2-0104-02
1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
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截至2010年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36个省、392个市、2725个县的地方政府均有负债,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负债率为(债务余额与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的26.93%。然而很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县、乡级政府)仍然处在“吃饭财政”的状态,财政收入匮乏,偿债能力低下,政府的新增债务不得不用于偿还旧债,地方政府性债务由此陷入自我膨胀的恶性循环之中,其中隐藏的债务风险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将导致还本付息困难,逾期、拖欠现象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甚至诱发财政危机、政府信任危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究竟存在哪些风险,我国地方政府又将如何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来化解与日俱增的债务风险,笔者将做以下分析。
2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表现
2.1 规模风险
规模风险是指由于债务规模过大导致到期债务不能完全支付的可能性。自1997年开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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