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2012-04-29戚永哲
理论观察 2012年4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戚永哲
[摘要]生产性保护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针对部分具有生产性质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提出的一种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法。生产性保护在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具体的操作方法及应遵循的方针与原则。
[关键词]辽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4 — 0058 — 03
生产性保护是目前针对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近几年的保护实践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科学有效的保护方式之一。实践证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果这种方式能够科学合理、有效地运用到保护实践中去的话,必将对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生产性保护是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方式,在保护的实践中是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并加以深刻认识,这样才能保证这种方式科学有效地运用,从而指导实践工作深入地开展。
一、关注手工制作环节、坚守手工特色底线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生产性保护是针对部分具有生产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一种保护方式,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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