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法化倒计时
2012-04-29谢泽锋
英才 2012年5期
谢泽锋

从民营企业家“跑路潮”,到至今悬而未决的“吴英案”,温州民间金融乱象愈演愈烈。曾经一度繁荣的小商品集散地“沦陷”为民间资本的重灾区,折射出贫血的实体经济亟待制度层面的纾困。
在中国经济前景布满疑云之际,温州金融改革实验与深圳金融改革措施相继出台。这打破了以往“自上而下”的模式,而“温州十二条”也试图将改革的步伐踏入金融改革的深水区。
“温州十二条”的含金量高
与之前的“非公36条”相比,市场对“温州十二条”的反应更为积极。
“‘温州十二条的含金量比较高。其中的亮点包括民间借贷纳入政府监管,促进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个人境外直投试点,允许小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等措施。这些都是改革开放以来没有过的,对民间资本具有现实的推进意义。”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对《英才》记者表示,他看好温州金融改革的试点措施。
温州金融改革试点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的问题。其首当其冲的就是民间借贷问题。
“现在民间借贷一直处于不合法的地位。但要定性为非法也不合适,主要是由国家法律严重缺失造成的。”周德文分析国家应尽快建立关于民间借贷的立法,已经上报的民间借贷法的草案要加快推进,“只有规章标准是不够的,一定要在法律上予以区分。”
而对于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抬会”、“排会”等组织,国务院参事汤敏表示,有些“抬会”是正常市场行为,但有些“抬会”则是类似于金字塔状的民间金融机构,集资是层级叠加的,这样的风险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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