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香港市民信仰法律带来安全感等

2012-04-29

理论与当代 2012年8期

林衍在6月22日的《中国青年报》上撰文指出:法律不只会约束普通人,更会约束行政权力,而这正是香港人愿意信仰法律,并从中获得安全感的重要原因。走在香港街头,违法并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坐巴士不系安全带可能入狱3个月;将废弃物扔在垃圾箱外可能入狱6个月;更早些时候,来自内地的娱乐记者为了进入片场拍照塞给门卫300元,结果被判入狱3个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法会前任主席范徐丽泰,因开车忘系安全带被毫不客气地“抄牌”:高等法院前法官李柘俭夫妇,因骗取特区政府10万元综合援助,被判入狱11个月。而在这些显得“锱铢必较”的规则外,香港的法治也有其温情的一面。几年前,一名刚入行的小贩因未在牌照指定范围内卖了30支棒棒糖,被小贩事务队指控,法官温绍明只作出罚款100元的轻判。在法庭上,法官感谢了这名年轻的小贩,称他愿意在炎炎烈日下摆摊,为游客提供了便利。法官同时详细解释了牌照的要求,并承诺,“日后一定会去摊前帮衬”。后来,温绍明特意到小贩摊前,买了一瓶矿泉水,并鼓励那个年轻人“不要泄气,努力工作”。2012香港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论及“如何秉持公义”时,特别引用了一段已流传百年的演说:“纵使其他建筑物不复存在,我们的法院将屹立不倒。牢固于基石之上,风吹不动。正如这座大楼所标志的公义精神一样,尽管日转星移,仍将巍然矗立……庭院之内,亦将日复一日施行公义,不偏不倚,不懈不休。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