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2-04-29
吉林农业 2012年8期
各市 (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省直有关单位:
我省已进入汛期,从历年汛期安全生产情况看,易发矿井透水、溃浆、危化品被大水冲走、浸泡污染等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6月1曰,省政府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对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目前,各类企业(单位)正处于生产和建设旺季,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加大。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要求,吸取历年我省汛期灾害事故教训,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湿等自然灾害可能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牢固树立“安全第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土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耍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防汛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倒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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