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招牌”的背后
2012-04-29陆睿陈继才
当代党员 2012年9期
关键词:活动
陆睿 陈继才
2012年初,万州区白岩路星海大厦11楼。
57岁的张兴安将一块金色牌子擦了擦,挂在了渝万律师事务所的大门上。牌子上,“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示范点”几个大字熠熠生辉。
一个月前,渝万所从全国18000多个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这块来之不易的“金字招牌”。
招牌的背后,是渝万所探索的“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新模板。
铺路
2008年的一天晚上,渝万所主任办公室。
“啪”地一声,从不抽烟的张兴安点燃一支香烟,一小团火苗照亮了他紧锁的眉头。
其时,创先争优活动正在全国推开。作为渝万所党支部书记、事务所主任,张兴安犯了难。
一个合伙入股的事务所,如何将创先争优活动做实?在业内闯荡20多年,张兴安深知事务所这类新社会组织存在的党建“软肋”——决策机构由管理委员会和合伙人会议组成,党组织基本没有话语权,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
在翻阅渝万所组织架构的资料时,张兴安灵光一闪,找到了突破口——让党支部参与决策。
第二天上午,渝万所会议室,所党支部委员、三位合伙人和管委会委员悉数到场。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党支部有权为全所工作设定方向。”张兴安一字一顿地说,“我建议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由党支部履行决策参与职能!”
建议在管委会得到通过。在报请合伙人大会同意后,建议随即生效。
手里有了“权”,脚下有了“路”,张兴安很快制订出“创先争优路线图”——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与提高员工素质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塑造企业文化相结合、承担社会责任与树立社会形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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