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财政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等
2012-04-29
中关村 2012年9期
2012年广东财政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把学生资助工作列为省政府民生十件大事中教育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每年把落实国家和省学生资助政策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2年省财政安排7亿元,比2011年再增加1亿元,用于全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府还要求各地参照省里的做法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本地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特困大学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后,经过核实,确属特别困难的,将免除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学费。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此后,按照学生自己的意愿选择受资助方式,直至完成大专三年或者本科四年学业。
据悉,广东省政府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级政府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内成立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统筹负责本区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2012年8月11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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