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权力
2012-04-29苏醒柴文静
21世纪商业评论 2012年9期
关键词:规则
苏醒 柴文静
当一个商业机构的每一次决策,都成为影响数亿人“民生”的大事,淘宝、腾讯、Google等互联网巨头,将如何面对“公共平台”的诱惑与挑战?商业利益可以私有,但公权力不可滥用。
5月4日,就近期一直处在风口浪尖的“淘宝反腐”事件,阿里巴巴集团发布了一份名为《坚持透明诚信捍卫大家的淘宝》的公开信。信中写道:“部分网商和个别淘宝小二私相授受,破坏了市场规则。淘宝已经主动公布了这几起事件,我们决不能容忍几百万网商辛苦经营的家园被腐蚀!”与之同时,阿里巴巴公布了首批“已被淘宝关闭店铺并进入司法程序”的网商名单。
正如阿里巴巴的公开信所言,数亿淘宝会员、数百万网商、数千名淘宝小二,9年的共同努力,才成就了淘宝这个“价值万亿元的商业生态链”。但如今,这个庞大生态系统内部滋生的“细菌病毒”(阿里巴巴如此比喻网商和小二的“不诚信行为”),却让“大家的淘宝”面临被私利操纵的风险。
事实上,对于当下的整个互联网行业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管理命题。相比传统企业,这些基于互联网的公司具备了更多“公共平台”特征:它们服务于更多的用户,动辄以亿计,而在“开放式平台”概念兴起之后,它们又开始为数以百万计的中小商业机构提供“生态系统”。
以淘宝为例,在这个“平台”上,活跃用户(淘宝会员)高达5亿,甚至大大超过了全球人口第三大国美国,而寄身于淘宝体系的网商——包括淘宝网卖家、淘宝商城(天猫)卖家和使用淘宝后台系统的独立网店,数量也高达惊人的6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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