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职称进入中小学河南职称改革迈入“新时代”
2012-04-29刘波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2年9期
刘波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12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在郑州(含河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焦作、许昌3个省辖市试点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不仅统一职称的等级和名称,而且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也能评正高级职称了。此外,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及获得少先队工作方面的奖励和成果将被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
关键词:
体现中小学不同特点
今年的改革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关键词:
统一名称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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