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边FTA建设的六大突破点
2012-04-29李玉举
中国对外贸易 2012年9期
关键词:经济
李玉举
把握和顺应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特征和发展趋势,对于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FTA)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回顾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实践进程,既可以总结出一些规律,也可能取得新的突破点。
三大类别与两种模式
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区协议以来,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从无到有,稳步推进,取得良好开局和进展。截至2011年底,我国正在或已经与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磋商建设15个双边自由贸易区,初步构建起南北齐进、东西两翼齐飞、多层整合、全方位的自由贸易区网络。
谈判进展程度分成三类。第一类为中国发起并已生效实施的自由贸易区,共计9个。包括:中国—东盟、CEPA、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中国—秘鲁、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第二类为磋商中的自由贸易区,共计6个,包括澳大利亚(2012年3月完成第18轮谈判)、挪威(2010年9月完成第8轮谈判)、瑞士(2012年5月完成第5轮谈判),同时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冰岛、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谈判进展经历了一个较快过程,开始缓慢下来。第三类处于提议或者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中国一印度、中国一韩国、中日韩、中国一哥伦比亚。目前,中韩、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联合可行性研究报告都已出炉,中日韩三方已正式签署投资协定,中印工作组会议还在紧张磋商之中。
形成两种有效的“谈判模式”。一种模式为分别签署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议等,必要时签署“早期收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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