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减税!减负?
2012-04-29赵爱玲
中国对外贸易 2012年9期
关键词:企业
赵爱玲
“对媒体行业,其实也受‘营改增的影响,你们卖的广告从交营业税变成交增值税,”安永亚太区间接税的主管合伙人罗伯特·史密斯这句话成了安永在深圳召开的“营改增”试点系列专题研讨会的开场白,“国家增值税和营业税加起来超过国家总税收收入的一半,所以改革是对我们国家收入来源的一个很大的调整。”
8月以来,“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个今年年初以来无法绕开的话题更是关注倍增。
9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继上海后成为全国第二个试点地区。此后多地将陆续开始试点,其中安徽、江苏是10月1号起实施,福建、广东11月1日开始实施,天津,湖北和浙江12月1日开始。至今年年底,我国经济系统里经济贡献占比较大的地区大部分已经纳入在这个试点范围之内。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在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中,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已有结构性减税的具体措施。而国务院日前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就是希望通过“营改增”使企业受益。
这项税制改革的试点由此为企业所期待,试点地区的统计数据也表明,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整体税负减轻。企业是否存在减税了,却没有减负的经营恐惧?
“各地针对当地的经济结构会做一些微调”
“中国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系统架构非常特殊,与国外不同,”罗伯特·史密斯表示,像新加坡的货物劳务税和欧盟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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