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体育课堂教学的“魂”
2012-04-29陈义朝
体育教学 2012年9期
陈义朝
拜读2011年第7期《体育教学》中钟恒炳和杨仲坚两位老师的文章《体育课堂教学中的几个不和谐“音符”及对策》,作为一线体育教师,本人对文中前两个观点表示赞同,唯独对原文第三个观点“未能把握传授运动技能是体育课堂教学‘魂的教学理念(以下简称‘原文三)”不敢苟同,在此提出几点个人看法,愿与两位老师探讨学习。
一、关于体育游戏的认识和理解问题
“原文三”第一段写到“把体育课演变为‘游戏课后,就难以达成体育教学的目的,难以突出体育教学的专业性特点”。由于原文没有交代具体教学对象和内容,写的比较笼统,在此不作具体回应,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体育教学形式有多种,游戏教学只是其中之一,游戏教学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趣味性都较强,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和社会健康的发展,运动技能专项教学在技术学习效率上更突出,有利于学生更快掌握正确的运动技术进行科学健身,两种教学形式相辅相成,各有特点,具体运用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对象合理选择。另外,想请教两位老师对“游戏”一词的理解。《体育游戏》书中的解释是:体育游戏是以体育动作为基本内容,以游戏为形式,以增强学生体质为主要目的的特殊的体育活动。从竞技运动的发展史来看,可以考证的竞技运动绝大多数项目是从“游戏”发展而来的,如田径的接力项目、所有球类项目等等。[1]由此可以这样认为,一场“篮球比赛”也可以说是一场“游戏”,其中包含的技战术你能说它没有“专业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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