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劳事件:法律框架内的跨国诉讼
2012-04-29张羽
方圆 2012年9期
关键词:法律
张羽


【√】中国船员承认非法入境和非法捕鱼两项罪名,在接受17天监禁和每人1000美元的处罚后,于4月18日回国
3月31日之前,位于西太平洋深处的帕劳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个陌生的国度。然而这个夜晚,一名中国渔民被枪击倒在帕劳美丽的海域,然后同船的25人被帕劳警方羁押,并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就被提起诉讼。
十五天之后,帕劳最高法院批准了中国船员与帕劳政府达成的庭外和解协议,中国船员于4月18日回国。
处理中国渔民被帕劳扣押事件的中国驻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大使馆参赞温振才,4月27日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表示:“帕劳事件的后续工作将主要是死亡渔民家属及其律师与帕方打官司,我们会根据需要提供必要协助。”
祸起:跨海域捕捞
3月15日,编号为“琼琼海08039”、“琼琼海09045”号的两艘渔船先后从琼海潭门港出海作业。
长在海边,依靠出海捕鱼为生的船员卢永也许曾经回头留恋过这片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土地,他60多岁身患残疾的父亲,和抚养两个孩子的妻子。但他绝对不会想到,这一次就是永别。
渔业生产是潭门居民主要谋生手段,传统作业区都在西、南沙海域。该镇长期在外作业渔民就超过500人。然而由于近年来我国渔船屡屡与菲律宾发生冲突,按照“琼琼海08039”号船长王德良的说法:“本来这次想去南沙、黄岩岛捕鱼,但经常遭到菲方骚扰,只好向北开辟新作业区。”
但事实,并非如他所愿。
3月31日夜间,已经出海半个月的渔船正向西北方向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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