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民VS韩国官司
2012-04-29靖力
方圆 2012年9期
靖力



【√】前有外交部的发言,后有媒体的助澜,“鲁文渔”号事件当事人缺乏法律援助的无奈境遇可能会有转机
4月23日,《方圆》记者在北京语言大学校门外见到了“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的堂弟程大力,前一天,他刚刚接待了来自辽宁葫芦岛的堂兄程文敬与表叔刘春海一行人,显得有些疲惫。
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程大伟被判三十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000万韩元(合人民币11万元)。同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 “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程大力告诉记者,堂兄一行人是受了外交部发言的鼓舞,来到北京寻求援助的。他们在五道口附近的公园里组织了一次记者采访,到场的媒体有十余家。
说到这里,程大力流露出一些欣喜的神情。此案发生以来,程大伟等9名中国渔民一直缺少实际的法律援助,他认为,前有外交部的发言,后有媒体的助澜,“鲁文渔”号事件当事人缺乏法律援助的无奈境遇可能会有转机。
也许另一个案件值得让程大力等人借鉴,那就是今年1月发生在黄海的中国渔民被韩海警打伤案(下文简称“浙台渔运”号事件),该案目前已进入韩国的司法程序,涉案的中国渔民得到了国内9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的援助。
记者近日走访了两次事件的当事人,以及援助“浙台渔运”号事件的律师团。当事人的遭遇和律师团的献策也许可以提供给我们一种方式,告诉我们怎样在国外参与诉讼,当中国人在海外成为被告人,要着重注意哪些权利的保护,以及怎样在跨国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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