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机制的研究
2012-04-23张子英赵海云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35期
关键词:政府职能
张子英 赵海云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房屋征收已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而由此也引发了大量商业纠纷和社会冲突。一方面,被征收人出于种种考虑不愿意搬迁,或者要求获得更为合理的补偿;另一方面,政府则要求高效的按照自己的蓝图建设城市,决定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从而,整个城市房屋征收过程演化成被征收人和城市政府的一种博弈行为。
十八大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未来的改革中,政府的职能转变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政府职能的界定,另外就是政府如何来履行它的职能。进一步说,地方政府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地方政府在地方发展的利益模式,改变惟GDP至上的传统发展理念,改变官员政绩考核机制,转变发展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带来的诸多问题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重新认识自己的角色定位和房屋征收中职能的转变问题,加快从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这也是促进城市征收工作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职能的本质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为了给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国家的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所应当发挥的功能和作用。通常情况下政府职能也被人们称为行政职能,它主要是指国家的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时所应当承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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