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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视域下的人民主权学说探讨

2012-04-21邓辉均

现代商贸工业 2012年1期

邓辉均

摘 要:通过阐述人民主权理论的基本含义、人民主权的实现等问题,着重探讨了在宪政的框架之下人民主权理论的意义和启示,旨在说明,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和完善,人民主权理论已经从资产阶级革命的工具变为了现代宪政实践中必不可少的原则。因此,我们不应当仅仅把人民主权学说作为一条有关权力来源和权力正当性的宣言,更应当建立严格的措施保障其在宪政中的实施。

关键词:人民;人民主权学说;宪政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231-03

人民主权,又称主权在民,主张人民是国家主权的终极拥有者,是当代宪法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本文选择“人民主权”作为论文的选题,主要是基于一种宪政理论的视角,换言之,就是将人民主权学说放在宪政的框架中去思考,研究这一学说对宪政的意义和影响。

1 人民主权学说的基本含义

人民主权学说是指,权力来源于人民,主权的归属主体只能是“人民”,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该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在政府侵害人民权利的时候有权对政府加以更换。人民主权由人民和主权两个单词构成,在对人民主权学说概念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就是人民的内涵,从词源上看,“人民”来源在于拉丁文中的populus,而英文中的people一词是近代以后才产生的,指构成国家的普通人,区别于少数的特权者。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中,“人民”还具有浓烈的阶级色彩,用来标明不同的阶级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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