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推销中异议处理的方法
2012-04-21王绍光冯茜
现代商贸工业 2012年1期
王绍光 冯茜
摘 要:营销员处理顾客异议的方法很多,如直接法、询问法、举例法等。什么场合适用什么方法,没有固定之规,每一种方法都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有用的一面,也有负作用的一面。然而万变不离其宗,精髓在于:回避无关的异议,圆满答复或顾客自我否定,满足顾客的需要。
关键词:间接法;询问法;正面法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163-01
1 婉转的间接法
这是处理拒绝的最常用方法,先肯定对方的说词,缓和对方的情绪后,再陈述自己的意见,让对方在不知不觉中接受营销员的说词,以“是的,您说的对,但是……”的方式来讲解。下面以处理异议“我不需要买保险”为例进行说明:
营销员甲和好友黄先生闲聊,他一直反对保险,营销员甲说:“在你心里一定想,我平日很小心,不需要买保险,我绝对信任,因为您既健康且谨慎小心,但很多事情却不是自己的因素造成的,我看过很多需要保险而没有保险的人,最后都是追悔莫及的。”
“怎么说?”黄先生问。
营销员甲回答道:“现代科技进步,交通工具速度飞快,速度越快,万一灾情发生时,就会越惨重。而每当灾情发生后,遇难者家属一定有三阶段的反应。第一阶段,生命最重要,用什么都换不回来,其他的谈都不用谈。第二阶段,残酷的事实已成定局,责任方能否赔偿?有没有买保险等等。第三阶段,是反弹,赔偿对象为什么责任这么轻?没有诚意处理吗?保险理赔为什么还不快点下来?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争取最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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