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对策研究①
2012-04-18张宏伟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农村
张宏伟,李 靖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关于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对策研究①
张宏伟,李 靖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平等的享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成果,这既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与繁荣,又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当前我国城乡之间二元结构明显,城乡各方面差异较大,在社会保障、基础教育资源、就业机会均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医疗卫生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失衡,致使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现象十分明显。因此深入探究如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建立有效管理、监督机制,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束缚,努力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持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机制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公平
由于历史上的制度性原因,当前我国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失衡现象,农村居民在基本社会保障、基础教育资源、公共医疗卫生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方面明显落后于城镇居民,存在的各种问题较多。各级政府应立足现实,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利用农村现有资源条件,适时调整相应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服务供给能力。
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界定
1.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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