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科学观”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2012-04-14董泽华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1期
董泽华
(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 037009)
1 马克思主义“科学观”
作为对科学的基本看法的科学观,是从哲学的层面对科学发展的历史、规模以及方向的高度概括,它影响着人类科学实践的方向、规模和速度,是最核心的科学意识理念。马克思主义科学观是指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对科学的本质、机制和发展规律作出说明的科学理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科学观作了深刻细致的阐述和分析。
马克思认为,自然科学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属于“生产的一些特殊的形态”[1],就像道德、艺术等一样。其次,科学作为一种与具体的工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因素,又具有和其他物质生产形态一样的普遍性。因为人的本质力量只有在对象中显示出来,那么人的本质力量是什么呢!就是人认识、掌握、创造世界的能力,而作为在社会重大生产活动中的工业,无疑就是人的最本质的力量手段和方式。所以,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就包括科学技术,或者说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的实在因素,马克思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因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2]。因为在马克思看来,“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好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完成〔人的关系的〕非人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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