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旅游者消费特征及偏好的休闲旅游提升:以湖州为例*
2012-04-13朱美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朱 美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旅游分院,浙江 湖州 313000)
休闲,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重要时代特征之一,成为我国社会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很多地区都非常重视发展休闲旅游,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了休闲旅游中。但是,目前我国的休闲旅游还处在初级水平,无论是休闲旅游产品本身,还是其相关的配套服务都不能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旅游活动的优劣是要旅游者来评判的。要提升现有的休闲旅游水平,就要先对旅游者的休闲消费特征和偏好进行了解和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完善休闲旅游的供给。
一、休闲旅游的概念
对“休闲旅游”的概念表述,学术界尚无统一的说法。刘群红认为,休闲旅游是指以旅游资源为依托,以休闲为主要目的,以旅游设施为条件,以特定的文化景观和服务项目为内容,离开定居地而到异地逗留一定时期的游览、娱乐、观光和休息。马惠娣认为,休闲旅游是以休闲为目的的旅游。刘丽丽、李宏指出,休闲旅游是旅游者以休息、消遣、度假、健身、娱乐等为目的,离开居住地10公里以上,在异地逗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活动。黄大学、何文玉等定义,休闲旅游是不同于观光旅游的一种旅游方式,它以修养身心、陶冶情操等为主要目的。陈向红概括休闲旅游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以外,离开居住地一定距离,以自己喜爱的相对自由的方式,进行修养、度假、健身、消遣、娱乐,以达到消除身心疲劳,发展自我,充实精神的一种形式简单、气氛轻松、费用适宜、重游率高的新兴旅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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