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的思考
2012-04-13龚庆秀
衡水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龚 庆 秀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文传系,广西 南宁 530007)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社会不公平问题比较突出,以社会公平为目标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尚不完善,表现为:1) 个人所得税规模小,不能有效起到收入调节作用;2) 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容易把税负转嫁给消费者,税收具有相当的累退性,尽管可有效筹集财政收人,但对社会公平不利;3) 财产税很不完善,对贫富差距不能进行更大规模的调节;4)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国民收人再分配制度未能满足民生对保障的需求;5)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中的相当部分不是均等化地转移支付,对缩小地区差距和实现地方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如何完善我国国民收人再分配制度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国民收入再分配具有矫正初次分配不公平、创造公平机会、实现人类社会基本价值、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的功能。
一、完善我国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的必要性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是大多数人能否参与发展的过程,他们不仅参与利益的生产,还参与利益的分享,改革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发展的中心意义就是要增进社会和个人的福利。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地域优势差异、政策倾斜、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不完善、保障力度不够等原因导致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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