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患者洗胃的研究进展
2012-04-13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101400王爱敏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2年2期
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101400)王爱敏
经口服中毒是急诊科常见的危重症之一,口服毒物中毒在临床急性中毒发病率中居首位,洗胃可以清除胃内毒物,减少毒物吸收,是抢救成功的关键措施。如何正确地洗胃,达到最佳治疗效果至关重要。现将近几年来急诊护理人员对洗胃方面的研究进展综述如下。
1 洗胃液温度与时机
1.1 洗胃液温度 洗胃液的温度应与人体温度相近,一般在30℃~38℃。洗胃液过凉会导致肠胃蠕动加剧,促使毒物进入肠腔,不利于清除;过热则促进毒物在胃内吸收。特别是对幼儿和老人进行大剂量洗胃时,应使用温水,以防止低体温[1]。徐茂琼[2]的研究证明,改良后采用较低温(28℃~30℃)的洗胃液可使胃黏膜血管收缩,减少毒物在体内的吸收,但应注意保暖。
1.2 洗胃时机 对确诊的患者,洗胃时间越早越好[3]。过去国内传统观点认为洗胃最好在中毒后6小时内进行,超过6小时毒物已吸收进入体内,此时再洗胃意义不大。目前的普遍观点是,不论服毒多长时间就诊,都应给予洗胃。由于毒物能促使幽门痉挛而致胃排空障碍,即使已经超过12小时或更长时间,也应彻底洗胃。有不少病例服毒时间虽已超过6小时甚至24小时,但呕吐物中或洗胃液仍有有机磷农药味,因此在临床上不要因为服毒时间超过6小时而放弃洗胃[4]。阿斯古丽·马木提[5]通过抢救46例有机磷中毒患者总结指出,口服有机磷中毒者,胃肠道排空能力降低,使胃肠蠕动减慢,胃排空延迟,同时由于胃黏膜皱襞多,且吸收的毒物可经过胆道或胃黏膜再分泌到胃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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