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请亮出你的“范儿”——对我国实验学校制度的反思
2012-04-13邓李梅
湖北教育 2012年4期
◎/邓李梅
对于实验学校来说,由于当地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各方面的政策优惠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因而“实验”不仅意味着一种责任与压力,还意味着应尽的义务。那么,作为办学典型的实验学校应当发挥哪些示范作用?又该如何示范呢?
“办学理念”之范——铸就前瞻性、发展性的办学理念。首先,实验学校应该顺应当今世界教育现代化、国际化、优质化、素质化的共同追求,确立本学校的办学理念,并使之成为师生共同的价值取向。具体说来,就是确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以人为本的管理方法观、创新和实践为重点的教学观、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质量观。其次,实验学校要形成办学特色。实验学校要认真思考和实践,坚持走“规范+特色”之路,使学校朝着“办学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方向努力。
“内涵创新”之范——积极探索可持续性内涵发展之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铸造一支教育理念新、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坚持课程与教学改革。模范地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在课程改革实验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信息技术课程、外语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为本,全方位地改革课程形式和内容、教学模式和方法、评价手段和目的等;带头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教学,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带头实行考试评价改革,实施实验操作和技能考查,尝试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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