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长效机制的探讨——“政—研合作”模式最为行之有效
2012-04-13□何莲
四川农业科技 2012年7期
□何 莲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的高度重视和“科教兴国”战略的不断实施,农业领域科研成绩突出,各种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为生产力,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尽管各方都在积极地探索各种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但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仍只有30%~40%,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70%~80%。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说,就是目前我国还未真正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的长效机制。因此,本文将就构建该机制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机制三大要素分析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是指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组织管理框架及其运行方式。它包含三大要素,即农业科技成果研究体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农业科技成果运用体系。三大要素构成了一个有机结合体,农业科技成果研究体系是基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是动力,农业科技成果运用体系是最终实施载体,三者紧密结合、缺一不可。因此,要研究如何构建一个行之有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长效机制,必需从上面所提到的三大要素入手。
二、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机制存在问题简析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收。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大体可概况为:在农业科技成果的形成上,存在着农业科技成果质量不高,农业科技人员商品化意识不强,农业科研评价体系落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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