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兽药残留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2-04-13陈玲朱焕星高迎春邵兵苏梅尹伶灵冯修光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济南250022山东诸城市畜牧兽医局
山东畜牧兽医 2012年7期
陈玲 朱焕星 高迎春 邵兵 苏梅 尹伶灵 冯修光 (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济南 250022 山东诸城市畜牧兽医局)
浅谈我国兽药残留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陈玲①朱焕星②高迎春①邵兵①苏梅①尹伶灵①冯修光①(①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济南 250022 ②山东诸城市畜牧兽医局)
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兽药残留是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动物源食品中的兽药残留进行检测与控制,是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的重要途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化工作在最近的十多年中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提高我国动物产品质量,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兽药残留标准分为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两大类。兽药最高残留限量(MRLs)标准是对食品安全性的评判依据,它不仅具有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重要作用,也是一个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既是对残留监控工作的技术支持,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残留检测能力和水平。
1 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问题
1.1 基本情况 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是我国现行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以下四个部分:一是经农业部批准,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用于食品动物,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的兽药88 种;二是经农业部批准使用,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用于食品动物,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兽药9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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