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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术期刊网络化的知识产权概述及其行使

2012-04-13吴晓红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吴晓红

(安徽理工大学 学术出版中心,安徽 淮南 232001)

期刊网络化、信息化是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高校学术期刊网络化是指其期刊的编者与作者、读者在编辑出版发行各环节中的工作,均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实现期刊网络化,可以提高期刊编辑工作效率,缩短出版周期,拓展期刊传播面,扩大期刊影响力,降低期刊社(编辑部)人财物成本。但是,以"为本单位教学科研服务”为办刊宗旨的高校学术期刊编辑部或期刊社,本身多为非法人单位的性质,期刊社(编辑部)实质上并不能以一个独立的实体行使权责,其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主办单位承担。因此,以开放的网络为编辑出版发行基础的高校学术期刊,相比较传统期刊,在网络化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会更加复杂,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严重。高校学术期刊必须对自身法定的知识权益有深刻的了解,才能更好的维护好自身权益,并间接维护好他者的权益。

一、高校学术期刊的知识产权内涵

知识产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学术界一般概括为“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其组成包含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两部分。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在生产活动中取得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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