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兽药残留的危害及防控措施

2012-04-13温海燕菏泽学院制药工程系山东菏泽274015

山东畜牧兽医 2012年7期

温海燕 (菏泽学院制药工程系 山东 菏泽 274015)



兽药残留的危害及防控措施

温海燕 (菏泽学院制药工程系 山东 菏泽 274015)

兽药残留(animal drugresidues)是指给动物使用药物后蓄积和贮存在细胞、组织和器官内的药物原形、代谢产物和药物杂质,包括兽药在生态环境中的残留和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如鸡蛋、奶品、肉品等)任何可食部分的残留。广义上的药物残留除了由于防制疾病的药物外,也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动物接触或食入环境中污染物(如重金属、霉菌毒素等),一般以μg/ml或μg/g计量。

随着人们对动物源食品由需求型向质量型的转变,动物源食品中的兽药残留已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联合专家委员会从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评价有关兽药残留的毒性,为人们认识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结合国内外的研究资料,本文针对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危害及其控制措施进行阐述。

1 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

1.1 非法使用违禁或淘汰药物 我国农业部在2003年(265)号公告中明文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所列21类药物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畜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但事实上,养殖户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将禁用药物当作添加剂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1.2 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休药期的长短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消除率和残留量有关,而且与动物种类,用药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