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侦查工作中新闻发言人制度
2012-04-13张凯伦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制度
张凯伦
(公安部,北京 100016)
我国侦查工作中新闻发言人制度
张凯伦
(公安部,北京 100016)
公安部门在侦查工作中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我国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侦查工作中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现代侦查工作的内在需要,本文对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做了详细阐述。
侦查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作用;完善
一、我国侦查工作中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现状分析
为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舆论监督,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公安部自2004年起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切实推行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侦查工作中逐渐普及化
从公安部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到各省、市、县级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出台,我国侦查工作中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目前,全国部、省、市三级公安新闻发言人队伍已拥有300余人。通过普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侦查工作中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增加了侦查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了在新时期普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国公安机关通过设立运行新闻发布网站的方式深化警务公开。目前,公安部政府网站已开通19个子站,开设栏目300余个,累计发布信息万余条,日均访问量突破百万人次,形成“单位建站、主站综合、共享平台、自主联动”的公安网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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