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有效辩护理论探究——兼谈有效辩护理论在我国的探索
2012-04-13陈效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陈 效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律师有效辩护理论探究
——兼谈有效辩护理论在我国的探索
陈 效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在美国,以有效辩护理论为基础而构建起的制度体系是律师有效辩护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如何保障刑事诉讼律师有效辩护一直是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有效辩护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过程的研究,分析有效辩护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内在逻辑,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试图探索我国刑事诉讼中以有效辩护理论为基础的制度体系。
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有效辩护;制度体系
一、有效辩护理论概述
(一)有效辩护理论的历史演进
有效辩护理论产生于美国。作为一项宪法性权利,辩护权在美国的发展更多地体现在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修正案关于辩护权的解读之中。通过对联邦最高法院相关判例的分析,有效辩护理论的产生可总结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在对抗制国家的刑事司法体系中,辩护律师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对抗强大国家权力的重要保证。“对抗制的一个基础是,辩护律师是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捍卫者,而没有受过任何法律培训的被告人对此毫无价值。”许多国家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在美国,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被告人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在1898年Anderson v.Treat案中,第六修正案还仅被理解为“被告人自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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